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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7 00:09:01阅读: 次
11月13日,为加强对全州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全州涉及进口医疗器械的医院和进口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召开全州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我州加强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11月13日,为加强对全州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全州涉及进口医疗器械的医院和进口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召开全州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就当前外贸形势作了分析,并通报了2011年至今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工作总体情况。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湘西州检验检疫局实施进口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办法和措施、报检资料准备和办理手续要求等作了详细宣传讲解,并现场开展医院备案检验员的检验检疫具体操作培训。
根据湘西州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要求,全州境内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在海关放行后20天内向湘西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不得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进口医疗器械。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管理制度,并建立、保管完善的进口医疗器械档案。每年3月底前,各使用单位应向湘西检验检疫局上报一份上一年度进口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对检验监管工作提出的建议等,和本年度拟购置进口医疗器械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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